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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妳30萬打掉孩子」小三還是生下來了 偷腥人夫拒測DNA!法官這樣判
偷腥人夫想給小三30萬元,叫她打掉孩子,但小三沒有接受,還是生下孩子。示意圖/Pixabay

「給妳30萬打掉孩子」小三還是生下來了 偷腥人夫拒測DNA!法官這樣判

桃園一名人夫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甜美小三,以為展開了一段浪漫婚外情,沒想到懷孕後竟演變成一場撕破臉的法庭大戲!人夫和小三在民國111年間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已婚的男主角,兩人迅速發展為男女朋友。交往一段時間後,女子驚覺自己懷有身孕,喜滋滋地於113年底告知男子,不料對方竟帶著正宮上門,說要給小三30萬元,叫她打掉腹中胎兒,但小三最後還是生了下來。
據判決書指出,為了逼迫小三拿掉胎兒,男方甚至帶著妻子一同殺到小三住處。雙方展開激烈爭執,男方與妻子不僅登門大聲咆哮、威脅要找律師提告,甚至提議拿出30萬元要求小三將胎兒打掉以求息事寧人。
面對龐大壓力與恐懼,小三一開始為了自保及保護肚子裡的孩子,曾氣得脫口說出「小孩不是你的」等情緒用語。但男方仍不罷休,隔天繼續偕同妻子猛按門鈴騷擾。最終小三堅定拒絕墮胎,順利生下男嬰,並一狀將男方告上法院,要求強制認領子女並支付扶養費。
桃園地院審理此案,男方態度大轉變,竟全盤否認是孩子的生父。他辯稱,自己會提議給30萬元只是誤信對方暗示,且為了顧及家庭與名譽、避免糾紛才提議「花錢買和平」,並非承認自己是爸爸。他更反指小三當時自稱小孩不是他的,質疑對方在受胎期間另有其他男性友人。
面對雙方各執一詞,法官審理後認為,從雙方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來看,男方自始至終都無法完全排除自己是孩子生父的可能性。為了釐清真相,法院兩度命男方進行去DNA血緣鑑定,並當庭曉諭若拒絕檢驗將承擔法律上的不利益。
沒想到,男方竟在法庭上當庭明確表達「拒絕接受親子血緣鑑定」!法官認定男方故意拒絕配合,於是依照《家事事件法》及《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認定女方主張「孩子與男方存有真實血緣關係」為真實,判決男方敗訴。
法院最終判定男方必須強制認領該名未成年男嬰,並由女方單獨行使與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此外,男方須返還先前由女方代墊的扶養費2萬5235元,並自114年9月下旬起,按月給付扶養費1萬2618元直至孩子成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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