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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刀刺死學姐!14歲少年辯「精神失常」獲判無罪 母怒:繼續討公道
馬來西亞一名14歲少年刺殺學姊,高等法院宣判謀殺罪名不成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180刀刺死學姐!14歲少年辯「精神失常」獲判無罪 母怒:繼續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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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0:09:00最後更新 2026/09/15 10:26:16

編輯:

魏君程

馬來西亞吉隆坡一名16歲少女葉芯嫙遭到一名14歲少年狂刺180刀,慘死在校園。如今案件迎來判決,高等法庭宣判現年15歲的少年謀殺罪名不成立,但是被諭令送入精神病院治療。對此,葉女的母親發文表示,「對不起女兒,我們會繼續為妳討回公道」。
綜合外媒報導,這起命案發生在2025年10月14日,雪蘭莪州八打靈縣萬達鎮一所國中的14歲少年持刀到校園,尾隨16歲學姐葉女進入女廁狂刺180刀,導致葉女死亡,案發後學校老師在少年哥哥的協助下,奪走刀子並將其制伏,警方隨後到場逮捕少年。
同年10月22日少年在面對謀殺罪名指控時否認有罪,案件交由高等法庭審理,根據馬來西亞的《兒童法》,若是兇嫌未滿18歲不能被判死刑,案件判決或治療期間的羈押與釋放,將交由國家元首或州統治者決定。

醫曝少年患「精神分裂症」:他以為自己是神明

2026年9月14日高等法庭在葉女被害一案中,宣布少年面對的謀殺罪名不成立,但是諭令把少年送入精神病院治療。對此,少年的律師馮吉祥指出,法庭接納辯方的抗辯理由,也就是指少年在案發時處於精神失常的狀態,他表示檢方沒能提出任何指控、論據,來反駁上述抗辯的理由。
未來少年將在精神病院接受藥物治療、心理輔導,後續將會觀察少年對治療的反應如何,等候州統治者收到報告,確認他適合被釋放後,他才會重返社會。馮吉祥指出,辯方並非毫無根據提出精神失常的抗辯,而是由法庭委任的醫師提供意見,醫師在法庭上指出,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且是非常嚴重且具攻擊性的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導致他以為自己是神明,並聽到『聲音』和指示」。
兇嫌少年謀殺罪名不成立的消息曝光後,受害者葉女的45歲母親在臉書發文,表示「對不起女兒,我們會繼續為妳討回公道」。她曾形容女兒是個貼心、善良、乖巧的女兒,母女倆的感情深厚,在面對女兒遇害時,,一直保持冷靜與堅強,多次表達希望案件能夠獲得公平處理,並為女兒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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