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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引爆8年舊帳!畢書盡告前女友誹謗吞敗 北檢認「私德可受公評」不起訴
Bii畢書盡。資料照片

閃婚引爆8年舊帳!畢書盡告前女友誹謗吞敗 北檢認「私德可受公評」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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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1:13:00最後更新 2026/09/14 11:13:29

記者:

馮茵

歌手畢書盡遭交往8年的吳姓前女友指控劈腿、對寵物不聞不問,氣得對吳女及5名轉載評論的網友提告誹謗,台北地檢署14日完成調查,檢察官認為,畢書盡為公眾人物,其私德屬可受公評的範疇,吳女及網友們的言論算是意見表達,而非恣意謾罵,偵結處分不起訴。
這場感情風暴可回溯至2019年,當時畢書盡與交往8年的吳女分手後,於隔年2月14日西洋情人節與其他人閃婚,讓吳女心碎不已,開始與友人在社群上連載貼文,指控畢書盡出軌、酒後動手,還曾半夜將她趕出門。

發千字文回擊 直接對簿公堂

吳女的系列連載文對畢書盡造成不小影響,當時畢書盡發布千字文反擊,他表示,攻擊他劈腿、負心,都可以當作沒看到,「唯一後悔的是,讓兩個不適合的人,分分合合8年之久。這中間的所有沒有對外說明的事情,留下了讓人攻擊的話柄」。
至於被控棄養寵物一事,畢書盡澄清,他從未棄養寵物,他和前女友共養了4隻狗,分手後兩人各照顧一隻,另外2隻交給他很信賴的當兵學長,當時還是學長太太和前任一起來家裡接走小狗,後續跟學長聯絡較少,學長也發生一些私人事情,他也請學長要好好安排小狗的後續照顧。最後畢書盡請歌迷不要為他擔心,對於其他謠言,他會交由律師蒐證處理,並於2024年11月對吳女及5名網友一併提告。

北檢認「私德屬可受公評之事」 處分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14日偵結,檢察官認為,畢書盡是社會上有知名度、受媒體持續關注,且對公共事務或社會價值觀具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其品行或操守屬可受公評的範疇。
檢察官指出,吳女雖有將與畢書盡交往過程中的親身經歷訴諸公眾,並經5名網友附和、評論或整理成概要,但觀諸文字內容,充其量是針對畢書盡的行為做意見表達,非恣意謾罵,或毫無根據的人格詆毀,故認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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