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張女與前夫蕭男在2022年3月間離婚,但她認為是小琪介入婚姻,才導致離婚的結果,因而對她心生怨懟,竟在離婚後,於2023年2月及4月間,在臉書、LINE社群等平台,發文公審直指對方介入2人婚姻,並有辱罵的言詞出現。
張女直指小琪「直播到boss床上當小三」、「想去酒店賣卵子」、「去酒店上班幫他繳貸款」、「腿開完了還會自動送上現金」,更暗示小琪與蕭男聯手誆騙支持者,「把身邊的姐妹跟好友全拐來支援~爽賺姐妹跟好友的錢來倒貼開服者」、「那個小三直播主最大股~實際上分來的錢也都倒貼給開服者了」。
小琪得知張女的貼文內容後,憤而向警方報案提告妨害名譽,張女被通知到案後,於警詢、偵查時均坦承不諱,檢察官偵結後,認宜適用簡易判決處刑,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張女未能妥適面對感情問題,於社群軟體及通訊軟體公開貼文,誹謗並侮辱張女,所為自有不該。
考量張女坦承的犯後態度,尚未與對方和解,參以其犯罪動機、犯罪時所受到之刺激、犯罪手段與情節、被害人名譽權因此受到侵害的程度等情,及其罹有輕鬱症、焦慮適應疾患等一切情況,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