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連江縣府於2020年3月公告預算1985萬元的「五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限制性招標採購案,張龍德明知蕭松年經營的「都市里人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缺乏都市計畫技師等法定投標資格,且依法應行迴避,仍於同年3月27日與蕭松年、行人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李宛諭密會,謀議借牌投標。
蕭松年隨後以決標金額1%(19萬7800元)為代價,向行遠國際工程開發公司實際負責人鄧浩、登記負責人郭倩如借牌,並於同年4月以1978萬元得標,實際違法由都市里人公司履約,張龍德則於同年5月簽核決決標與簽約事宜。
工務處科長直言不諱 慘遭調職
履約期間,張龍德加入蕭松年等人的LINE對話群組,只因蕭松年抱怨工務處都計建管科顧姓科長要求嚴苛,張龍德便直接指示工務處陳姓處長:「以後有關都計通檢公文請經我批示再發」,並親自主持工作小組會議。
2022年8月,顧姓科長仍在簽文中對會議裁示提出疑義並會辦政風處,張龍德閱畢後,當即要求陳姓處長將顧姓科長調職,隨後由劉姓副處長接辦顧姓科長的業務,毫不手軟排除異議。
檢方精算都市里人公司扣除營業稅、人事、外包等履約中性成本後,認定張龍德圖利都市里人公司449萬4820元。
北檢今將張龍德起訴,並聲請法院宣告沒收都市里人公司449萬餘元犯罪所得,同案被告蕭松年、李宛諭獲緩起訴處分2年,各支付公庫20萬元;鄧浩、郭倩如獲緩起訴2年,各支付公庫10萬元,並單獨聲請沒收繳回的19萬7800元借牌費。張妻蕭若芸及涉案公司則因事證不足或罹於追訴時效,獲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