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發文指出,她近期取得一份「來自法務部內部的資訊」,內容稱,7月中旬案件延燒時,某法務部高層曾找上資深媒體人,商討如何向法務部長鄭銘謙報告案情,再由鄭向府院分析可能引發的厲害關係。
法務部對此回應,法務部秉持對於具體個案不干預、不介入、不指導之原則,充分尊重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中聯油品致癌物之職權行使;同時強調,徐巧芯的臉書貼文諸多純屬臆測、子虛烏有之內容,嚴重誤導輿論,特此嚴正駁斥,以正視聽。
莊瑞雄則說,法務部已經正式回應,徐巧芯臉書所稱內容「諸多純屬臆測、子虛烏有」,並且嚴正駁斥。既然雙方說法如此明確,徐巧芯如果掌握具體證據,就應該完整提出來,而不是靠所謂「內部資訊」層層轉述,最後一路影射到總統、行政院長及衛福部長。
莊瑞雄指出,中聯毒油案當然要查到底,不論黑心廠商、行政疏失,甚至任何人涉及不法,都沒有誰不能查、誰不能辦。但司法辦案靠的是證據,不是政治人物在臉書上寫出來的劇情。爆料可以有問號,指控不能沒有證據;政治可以有攻防,司法不能靠故事接龍。
莊瑞雄說,徐巧芯甚至指稱「20%下架門檻是賴清德決定」,這是非常具體而且嚴重的指控。既然法務部已經公開駁斥,有證據就攤出來、交給檢調;沒有證據,就不要把「聽說」加工成「內幕」,把「臆測」包裝成「真相」。
莊瑞雄強調,徐巧芯還指控法務部「洩密」、「包庇」,這更不是可以隨口貼標籤的事情。一句「我的天啊」可以當新聞標題,但不能當司法證據;一篇臉書可以製造政治聲量,不能製造犯罪事實。該查的查到底、該負責的負責到底,但不要先把人寫進劇本,再要求檢調照著政治劇本辦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