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洪嫌與旗下成員組成線上博弈集團,並透過形式上合法的公司,以販售線上遊戲點數卡名義,與不知情第三方支付業者簽訂金流服務契約,取得虛擬帳號及超商繳款代碼後,供賭客儲值「RG 富遊」、「3A」與「AU8」等線上博弈網站的賭金,再由第三方支付業者將款項轉入洪嫌等公司;洪嫌亦透過表面合法的公司,直接收受賭客匯入賭資。
待款項入帳後,洪嫌等人再由集團成員操作轉帳,將部分款項作為賭客贏得彩金之出金款項,其餘則層層轉出至多家涉案公司及商號帳戶,再透過多層轉匯或由相關人員提領現金等方式,製造複雜金流斷點,以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來源及去向。
新北地檢署預警中心接獲高檢署發交可疑交易通報案件後,指揮刑事局、台北市刑大、信義分局、北投分局、高雄市刑大、嘉義市刑大、第一分局、竹北分局、和美分局等共同偵辦,於今年6月8日起,發動3波搜索,拘提17人,查扣不法所得5468 萬餘元,其中多名被告經聲押禁見後獲准。
專案小組比對多家涉案公司帳戶以及與第三方支付業者間去年相關金流,發現透過第三方支付業者收受賭金等款項逾9億8千萬餘元,涉案公司直接收取款項達10億6000萬餘元,合計洗錢金額高達21億5000萬餘元。
檢方訊問17名被告後,近日偵查終結,其中包含洪嫌在內15人,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發起或參與犯罪組織、《刑法》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