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莎女並無合格保母執照,但他仍自去年12月起,接受同為印尼籍的A童父母聘僱,每月收取托育費用,幫忙照顧案發時才剛滿1歲沒多久的孩子,莎女讓A童寄居在它與未婚夫及1歲半幼女共同居租的八德租屋處。
不料,莎女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的托育期間,多次徒手掌摑A童巴掌、捏肚子及身體其他部位,今年1月9日上午,更徒手毆打A童左側頭部,導致其自床鋪跌落地面,右側頭部撞擊地板,12日晚間,莎女再次對A童捏大腿、搧巴掌,隔日晚間,她發現A童躺在床上眼睛上吊無反應,立即通知A童母親前來查看,卻又在對方到場查看時,謊稱孩子應該沒事,要求對方離開。
14日凌晨,A童母親離開莎女住處後,A童確開始意識不清,莎女便在上午9時許,再次通知A童母親前去查看,經與友人到場後,才發現A童已經完全沒有反應,遂立即打電話報案,由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急救,但仍在上午10點56分宣告死亡。
後續經檢察官報驗及解剖後,發現A童遭莎女反覆多次凌虐,導致產生多處頭部、腹部、腿部及身體其他部位瘀傷、硬腦膜下出血,並因硬腦膜下出血約40毫升合併軸突損傷而死亡。
A童死因曝光後,其父母對莎女提出告訴,桃園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偵結後,認莎女所為涉犯《刑法》傷害致死、未滿七歲之人施以凌虐妨害其自然發育致死、《兒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後續將移交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日前莎女羈押期滿,桃院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