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情男子酒後叫了代駕,當晚確實曾自行將車輛開出停車塔,再等待代駕接手;事後因看到密錄器畫面,認為員警早已注意到代駕人員,才質疑警方是否與業者事先勾串。
不過,一名基層員警指出,代駕、計程車及趴車人員等穿著明顯制服的工作人員,本來就是巡邏時會特別注意的對象,看到代駕出現在KTV、酒店等飲酒場所附近,自然會提高警戒,「不能因為員警看到代駕,就認定兩邊有勾結。」
更關鍵的是一般代駕都有固定SOP,代駕人員通常不會進入停車場替車主開車,而是由車主或友人先將車輛開到公共道路,再由代駕接手。原因在於停車場等非道路區域若發生事故,後續可能牽涉車主保險及代駕業者保險是否理賠,因此業者通常會避免直接在停車場內接手。
基層警員也直言,代駕本身就是靠「把車開走」賺取費用,如果車主沒有把車開到公共道路,代駕人員根本無法完成工作,「退一步講,代駕沒開到車就沒有收入,更不可能拿自己的生計去跟警方勾結。」
大安分局則表示,員警當天巡邏時發現身穿代駕服飾的人員前往錢櫃方向,依執法經驗研判附近可能有酒後駕車情形,因此加強巡守,後續發現車輛從停車場駛出並違停紅線,才上前攔查,經酒測確認達每公升0.35毫克後依法移送。警方強調,經查員警與代駕人員並不認識,並無事前勾結情形。
目前外界質疑焦點仍在員警密錄器中的相關言詞,但該陳情人「酒駕事實」無庸置疑,後續也已經遭判緩起訴,至於是否存在所謂「代駕通報、警方埋伏抓績效」情形,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