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托育淪魔爪 趁妻不在多次猥褻3歲女童
起訴書指出,被告鍾姓男子與妻子在台南共同經營居家式托育服務。2024年間,鍾男趁著妻子不在家或不注意的空檔,盯上了受託照顧的3歲女童。他利用身為保母、與女童長期相處建立的信任關係,多次伸出魔爪,不僅用手指猥褻,甚至還親吻女童下體。
整起醜陋行徑直到同年9月底托育合約終止後才曝光。被害女童在離開托育環境後,多次向家人反映「遭鍾男弄下體」,家長驚覺有異,在追問之下才發現心愛的女兒竟遭到狼保母毒手,憤而向警方報案。
辯稱「檢查尿布」玩遊戲 法官嚴詞駁斥卸責之詞
面對檢警偵辦與法院審理,鍾男為了躲避罪行,竟搬出一套荒唐至極的辯解。他辯稱,當時女童正處於戒尿布時期,他之所以觸摸下體是為了「檢查有無大小便」;至於被指控親吻女童私密處,他則厚顏無恥地推說是單純在「跟孩子玩遊戲」,試圖將令人髮指的性侵行為合理化。
這種說法隨即遭到法官嚴正駁斥,判決中直指,若要檢查幼童是否弄髒衣物,通常以嗅覺或隔著衣物觸摸外層即可判斷,根本無需將手伸進內褲直接接觸私密部位。至於所謂的「玩遊戲」,更不可能需要脫下幼童內外褲並親吻下體,鍾男的辯詞完全違背一般社會常情,顯然是卸責之詞。
法官論刑:惡行重創幼童身心
在論刑態度上,法官審酌鍾男身為專業托育人員,與幼童有著緊密的照顧關係,本應負起極大的保護責任,卻因無法控制自身性衝動,二度侵害年幼受託人的隱私部位,對幼童的身心造成難以抹滅的負面影響,行徑實屬惡劣。
法官最終依兩次強制猥褻犯行,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及3年6月,合併應執行3年10月。二審法官認為原審量刑妥當,於今日宣判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