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吸」喊失控 律師緊扣精神鑑定關鍵
根據《ETtoday》報導,陳男針對刑度及監護處分提起上訴,主張自己首次使用毒品咖啡包,事前無法預料成分會造成精神異常,案發當下並非故意控制行為,希望法院重新確認是否達到「完全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
辯護律師表示,精神鑑定認定陳男具有高再犯風險,但陳僅自稱第一次施用毒品,為何能據此判斷未來風險?因此聲請傳喚鑑定人到庭說明。
原審資料完整 檢方:無須傳喚鑑定人
對此,檢察官認為,相關鑑定報告與原審資料已充分說明,沒有再次傳喚鑑定人的必要。法官最後裁定,相關聲請候核辦。
檢警調查,陳男2024年10月10日晚間闖入西屯區一間游泳學校,先持裝填子彈手槍進入辦公區,隨後衝進泳池,朝葉姓教練及一對7歲左右兄妹扣下板機,所幸槍枝未擊發。
狂拉槍枝滑套又追人 離場後砸車嚇壞母女
陳男之後仍不罷手,不斷拉動滑套、揮舞手槍,尾隨教練與女童,涉嫌恐嚇,離開泳池後又持槍敲擊轎車擋風玻璃,造成車內母女驚嚇。
警方逮捕後,在陳男身上及住處查扣槍枝與毒品。陳坦承案發前喝下20包毒咖啡包,辯稱「沒有意識、無法控制」。一審最終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6年4月,並於刑期執行完畢後施以監護2年,二審將持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