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三寶媽心碎!董座夫送房又送精品養小三 「車內露骨對話」成鐵證...超慘下場曝
董座人夫送車送包養小三遭老婆抓包。示意圖

35K三寶媽心碎!董座夫送房又送精品養小三 「車內露骨對話」成鐵證...超慘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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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09:47:00最後更新 2026/08/03 09:48:12

記者:

呂健豪

新北市一名經營公司的吳姓男董座,遭張姓妻子指控長期出軌林姓女子,兩人不僅多次出入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吳男甚至大手筆贈送房產、精品,並出資助林女創業。張女在自家車內裝設行車紀錄器,意外錄下兩人「無套內X」等極度露骨的對話,憤而對兩人連帶求償15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與林女應連帶賠償30萬元。

露骨對話全現形!車內「無套內X」驚呆正宮

判決指出,張女與吳男結婚多年並育有3名子女,原本生活安穩,不料吳男自2023年起與林女交往過密。張女事後查看兩人共用車輛的行車紀錄器,驚覺錄音內容不堪入耳。
對話中,吳男直白提及「林家都愛無套種出,無套內射」、「我沒內射,你弟愛內射」,林女則撒嬌回應「跟你在一起每天都在過情人節」、「我們還可以在那個小窩裡面抱一下」。
此外,林女甚至在對話中埋怨生理期時吳男不抱抱,吳男則曖昧回應「去房間摸就好了」。法院審理後認為,這些對話涉及高度性隱私,若非關係極為親密的情侶,絕不可能論及此類話題,足以認定兩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張女的婚姻圓滿。

辯證據能力無效遭打臉 法官判連帶賠償30萬

對此,被告林女抗辯稱,行車紀錄器錄下的內容屬於非公開活動,張女非法取得證據應不具證據能力。
法官認為涉案車輛為夫妻共同使用,張女取證並非透過強暴、脅迫手段,考量婚姻侵權行為具有隱密性,受害配偶蒐證不易,在比例原則權衡下,認定錄音具備證據能力。
法官考量,張女擔任醫院行政助理月薪約3萬5000元,而吳男身為公司負責人年收高達300萬元,名下還有兩棟房產,林女則從事設計企劃工作。法院衡酌兩造經濟能力與受害程度後,最終判決吳男與林女應連帶賠償張女3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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