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這對同住在台北市中山區的兄弟檔恩怨由來已久,早在2022年間,哥哥就曾因把工業電扇朝弟弟房間通風窗狂吹,弟弟不爽走出房門把電扇轉向惹怒哥哥,當場被勒頸暴打導致門牙斷裂、全身挫傷。哥哥事後被依傷害罪判刑5月確定,弟弟也順利向法院聲請到長達2年的通常保護令,禁止哥哥再對他實施任何身體、精神侵害或騷擾行為。
不料弟弟去年再度提告,指控哥哥在客廳冰箱上的餅乾盒偷偷架設密錄器,害他出房門盥洗或衣衫不整都被竊錄;去年8月某日晚間,哥哥更重演當年「電扇狂吹」橋段,把工業電扇擺在走道,吹向弟弟房間唯一的對外窗。弟弟主張,自己因睡在窗邊為此頭痛失眠,更直指哥哥是故意要營造當年他遭暴打的情境,害他痛苦不堪,已涉嫌違反保護令。
哥哥對此辯稱,因兄弟間曾發生衝突,他放密錄器在客廳冰箱上是為了蒐證自保,避免發生前案衝突時苦無證據;而弟弟在自己房間開冷氣,卻將熱氣全排到客廳,他才在每天晚上父母跟姊姊上樓後,在走廊擺放另支電扇朝向弟弟房間的對外窗引導熱氣,並無營造前案情境讓弟弟痛苦之意。
法官審理後認為,哥哥在共用空間放置密錄器屬於合理防衛自保、避免遭誣陷作法,且未竊錄到個人私密活動畫面;而兩人為電扇風向爭執時間正值8月炎夏,開電扇通風散熱確屬合理,且前案傷害判決中並未認定哥哥是以電風扇砸人,因此不採信弟弟聲稱「看到電風扇就害怕」的說法,以哥哥行為欠缺實質違法性判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