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嘉紅在臉書粉專「R姐 廖嘉紅-財富傳承設計」發布貼文,指出,很多人看到這類案例都會疑惑,「房子明明是我們夫妻一起打拼的,為什麼還要分給多年沒聯絡的人?」原因是在過去的制度下,就算生前已經立下遺囑,兄弟姊妹仍可能主張特留分。然而,法務部預告正式修法,在今年有機會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
廖嘉紅接著分享4大重點:
- 為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形態,並尊重遺囑自由,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
- 弱勢兄弟姊妹保障條款:避免受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兄弟姊妹,不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生活陷於困難。
- 新增特別貢獻制度:對於長期照顧被繼承人、付出心力或出資維護財產的人,未來有機會獲得合理補償。
- 增訂歸扣及特別貢獻規定之適用期限;並一併修正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為5年。
但是修法後,兄弟姊妹就喪失繼承權嗎?廖嘉紅表示,「其實不是,兄弟姊妹依然有繼承權,這也是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前提,是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如果沒有遺囑,一旦突然發生意外離世,法律仍然會依照法定繼承順序處理遺產,「換句話說,修法給了你更大的選擇權,修法保障的是你『不給的自由』,而遺囑才是讓這份自由真正落地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