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禁止去酒吧打工!16歲少女怒控遭親爸硬上
根據陸媒報導,這起駭人聽聞的誣告案始於2024年6月22日,當時年僅16歲的少女週曉藝(化名)因正值叛逆期,國中時就學會抽菸喝酒、泡酒吧,甚至早戀帶男友回家,因此遭到父親周大明嚴厲管教,禁止她去酒吧前台打工。當晚,週曉藝在大伯家與父親在電話中爆發激烈衝突,隔天一大早,她竟在表妹的陪同下衝進派出所,指控遭親生父親性侵。
無DNA物證仍遭重判!親爸入獄淚喊:她控告我是因為管太嚴
雖然事發後辦案人員針對週曉藝居住地的床墊、被單進行DNA鑑定,結果均顯示「與父親無關」,且週曉藝隨後也曾試圖撤案,並向多位親屬坦承「是為了想搬出去住才說謊」。然而,2025年8月5日,清遠市中級法院一審仍僅憑相關言詞陳述,認定周大明犯強姦罪及猥褻兒童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周大明悲憤上訴,並在訴狀中痛心寫道,自己絕無強姦或猥褻女兒,「她控告我的原因是我管她太嚴,不讓她去酒吧打工,晚上不讓她出去玩。」母親也堅定站在丈夫這邊,直言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丈夫絕不可能做出這種禽獸不如的事。
二審當庭替父申冤!少女致信法官:願意承擔所有過錯
直到2026年4月1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已年滿18歲的週曉藝作為成年人及被害人身分出庭作證。她在庭上當眾推翻一審證詞,坦承當初是因為交男友被父親揚言教,導致兩人分手,加上父親管教嚴厲讓她心生怨恨,才意圖透過誣告來達到擺脫家庭管束的目的。
週曉藝隨後也提交了一封手寫信給法院,信中字字懺悔,「事情發生已有2年之久,大部分時間我都在夜裡輾轉反側、後悔。我犯下的錯誤太大,讓母親總是憔悴,讓父親在獄中煎熬,我願意承擔我所犯下的所有過錯,懇請法官給我一個改正的機會。」
為了證明清白,週曉藝在開庭前還曾錄製了一段2分13秒的影片澄清全案純屬虛構。目前該案二審雖然已經開庭,但尚未做出最終宣判,這起「女兒一個謊,父親坐牢2年」的荒謬悲劇,不僅引發大陸社會輿論譁然,更掀起對於未成年人證詞採信度的激烈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