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一去不回 部隊找人竟找不到
判決指出,黃文健於2024年4月22日入伍,擔任陸軍步兵137旅步五營火力連二兵。同年5月10日中午休假離營,依規定應於5月12日晚間9時前收假返營,但直到收假時間過後仍未現身,也沒有向部隊說明原因。
營輔導長與連長多次撥打電話無人接聽,隨即前往住處家訪,同樣遍尋不著,部隊連家屬也聯繫不上,只能依程序發布離營通報,展開協尋。
不是失聯而是當車手 6天後面交現場落網
令人傻眼的是,黃男逾假未歸後並未返家,而是北上投入詐騙集團。就在離營第6天、5月16日晚間,他於台北市擔任詐欺集團面交車手時,遭警方當場逮捕,逃兵身分也隨之曝光,案件再由憲兵接手偵辦。
檢方另查出,黃男涉入多起詐騙車手案件,甚至曾因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被法院判刑8月;卷內還有多起來自北市、新北及台中等地警方的詐欺案件報告與起訴資料,顯示他涉嫌多案車手犯行。
枉顧軍紀國防 法官判5月徒刑
台南地院指出,黃男身為現役軍人,卻無正當理由意圖長期脫免職役,逾假潛逃,影響部隊管理與國防安全,法治觀念淡薄,行為實屬不該。
法官審酌,黃男偵查時否認犯行,直到法院準備程序才坦承犯罪,綜合其犯罪動機、前科紀錄及家庭狀況等情形,依《陸海空軍刑法》離去職役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以每日1000元標準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