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陸媒報導,陳女表示,事發於6月23日晚間7時30分左右,當時她與友人正在用餐,突然聽見身後有人摔倒,接著整鍋火鍋連同熱湯、卡式爐瞬間朝她潑灑而來,「當時真的非常痛,根本來不及反應,只能立刻衝到後廚沖冷水約10分鐘,再趕往醫院。」
醫院診斷顯示,陳女燙傷面積約2%,屬二度燙傷,同行友人則為一度燙傷。由於右腳踝受傷,她一度無法正常行走,需靠輪椅代步。她表示,目前醫療費已支出約4500元人民幣,醫師評估後續還需接受疤痕修復等治療,療程可能長達一至兩年,總花費預估約3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1萬)。
陳女指出,事發當天店家曾表示願意承擔全部損失,因此她與友人提出包含醫療費、誤工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4.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要求。不過店家後來僅願負擔精神慰撫金及傷口癒合期間的相關費用,不願支付後續疤痕治療費,因此她於6月25日報警,希望透過警方協調三方和解。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聯繫到摔倒的林姓男子。林男事後向陳女道歉,強調自己並非故意,當時只是和女友接吻,沒有激烈動作,是因為椅子突然損壞才摔倒。他也表示,店內椅子使用多年,「我幾乎沒怎麼動,椅子就壞了。」
陳女表示,警方播放監視器時可看見椅腳確實有損壞情形,但無法確認究竟是原本就有瑕疵,還是摔倒時才斷裂。
不過火鍋店負責人否認椅子有品質問題,指出該對情侶已坐了約兩個小時,期間椅子並未出現異常,是在特定情況下才造成椅子損壞。他表示,警方初步認定店家並非全責,而陳女提出的4.5萬元人民幣賠償,也未提出相關鑑定或法律依據,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循司法途徑解決,「法院判多少,我們就賠多少。」
陳女則認為,店內設施本身存在安全疑慮,包括塑膠椅容易損壞、折疊桌重量過輕,只要有人跌倒扶桌,就可能整張桌子被掀起,加上桌距狹窄,意外發生時幾乎沒有閃避空間。
對此,律師分析指出,後續可透過司法鑑定確認事故椅是否存在結構或品質瑕疵,釐清椅子究竟是因本身缺陷斷裂,還是林男動作造成或加劇損壞。若林男因自身過失導致掀翻桌面、熱鍋傾倒,即使並非故意傷人,仍可能須負主要賠償責任。
若店家提供的桌椅確有安全缺失,則可能因未盡場所安全保障義務,也須承擔相應責任。實務上,受害人可先向店家請求賠償,再由店家依法向有過失的第三人追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