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判決指出,沈伯洋身為黑熊學院及台灣民主實驗室主持人,他曾在錄音檔中表示:「當時資助我們滿重要的就是AIT,就是他給了我們一筆經費…」、「因為那時黑熊是什麼都不是,我們連公司都還不是,所以他也沒辦法給這個黑熊錢,所以他錢就是匯到我個人帳戶,然後我再全部提出來這樣子…」等語,法院因此認為,傅崐萁所稱沈伯洋「拿了外國資金」,並非全然沒有事實基礎。
判決進一步指出,傅崐萁雖提及沈伯洋「在這裡做顛覆活動」,但其言論重點在於質疑沈伯洋接受境外資金後的用途。傅崐萁主張「顛覆活動」僅是評論性修辭,並非指涉具體的犯罪事實,法院審酌後認為此說法尚屬可採,一般社會大眾也不致因此認定沈伯洋涉有犯罪行為。
北院最後認定,傅崐萁發表相關言論時,已有相當理由相信其內容具有真實依據,且該評論涉及公共利益及可受公評事項,整體仍屬適當言論範圍,並未構成對沈伯洋名譽權的不法侵害,因此判決駁回沈伯洋的請求。
對此,沈伯洋今傍晚視察陪同行政院長卓榮泰視察內湖區陽光抽水站防汛整備怕傅崐萁對他的造謠從來沒有停過,他還沒收到判決書,收到後會跟律師研擬上訴,其實審理過程中法官都有發現,傅崐萁都沒有查證,等收到判決書後來看,到底法院是用什麼樣的理由,他一定會跟律師研議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