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先前提起民事訴訟,向傅崐萁求償100萬元,遭北院駁回,傅崐萁今天回應,身為在野黨立委,監督的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項。當時相關言論並非憑空捏造,而是基於公開資訊、媒體報導、相關人士公開發言及其他可取得資料所提出質疑,並非毫無依據地惡意攻擊。
傅崐萁直言,反觀沈伯洋長期高舉「民主」、「反滲透」的大旗,卻對外界針對其所主持或參與團體的境外資金來源、組織運作及相關公共議題的質疑,一律以提告回應。今天法院未採納沈伯洋要求傅崐萁負擔民事賠償的主張,這代表公共議題的討論,不應因政治人物感到不滿,就遭到寒蟬效應式的司法追殺。
傅崐萁喊話,在此奉勸沈伯洋少一點政治操作,多一點接受監督,沈天天檢驗別人、抹紅別人、審判別人,卻不能接受社會檢驗自己,「這不是雙標,什麼才是雙標?」
傅崐萁說,真正令人憂心的是,民進黨近年來不斷將司法作為政治攻防工具。只要有人提出質疑,就貼標籤、提告、要求鉅額賠償,企圖讓監督者噤聲。這種「以訟代辯」的政治文化,不僅無助於釐清真相,更會傷害台灣最珍貴的言論自由。
傅崐萁強調,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持續善盡監督職責,面對任何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及人民知情權的重要議題,都會堅持追根究柢,不因政治壓力而退縮,更不會因民進黨慣用的司法手段而噤聲。民主社會需要的是更多真相、更多監督,而不是更多訴訟。今天法院的判決,也再次提醒所有人,司法不是政治打手,更不是箝制不同意見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