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基金會今天表示,馬英九自2018年因「三中案」遭臺北地檢署起訴,在昨日115 年7月8日無罪定讞。雖然8年時間過程艱辛,馬英九為此案更是十多次親自出庭,最終司法還公道,馬英九對此甚感欣慰。
基金會指出,馬英九於2018年10月31日至臺北地方法院首次出庭應訊時,即當庭大聲表示「我無罪」,並痛斥檢察官為起訴而曲解錄音內容。全案經多年審理,一審與二審均判馬英九無罪。檢察官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 於昨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基金會說,馬英九今日仍照常至基金會辦公,因心中早有定見自己無罪,心情輕鬆,「 正義雖然遲到,但還好並未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