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寫清楚「外國」不含陸醫!陳玉珍告名嘴抹紅失敗原因曝光 法官:應受公眾檢驗
陳玉珍不滿遭抹紅求償700萬元慘吞敗。資料照片

沒寫清楚「外國」不含陸醫!陳玉珍告名嘴抹紅失敗原因曝光 法官:應受公眾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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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09:30:00最後更新 2026/07/09 09:30:44

記者:

馮茵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先前因推動《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擬在金門設置國際醫療特區,卻遭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政論節目主持人李正皓等10名綠營人士及網紅質疑是要引進中國醫師來台執業。陳玉珍不滿遭外界「抹紅」並與器官移植爭議連結,憤而王等10人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共700萬元。台北地院昨(8日)審結此案,認為陳玉珍所提草案中「外國」定義不明,被告等人是針對公共議題發表合理評論,最終判處陳玉珍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醫療特區變「幫中國開大門」? 不甘遭集體圍剿

案件起源於陳玉珍在 2024 年間提出《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主張為了緩解離島醫療資源匱乏,應有條件開放「外國醫事人員」在特區內執行業務。此舉引發綠營高度質疑,王義川與李正皓隨後在電視及網路政論節目中,批評陳玉珍此舉形同讓中國醫師到金門執業;桃園市議員魏筠更發文直指該提案與中共提倡的「一國兩制示範區」相互呼應。
陳玉珍在庭上主張,她已多次澄清《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大陸地區定義為中華民國領土,因此大陸醫事人員並非她修法中的「外國」範圍。
她強調,被告等人的指控導致她遭受大批網友謾罵,名譽權嚴重受損,因此要求王義川與李正皓連帶賠償 200 萬元,魏筠與網紅牙醫史書華各賠償 100 萬元,其餘 6 人各賠償 50 萬元,總計求償 700 萬元。

「外國」定義不明成敗訴關鍵! 法官認被告「思維邏輯有其脈絡」

對此,10 名被告皆否認誹謗,堅稱其言論是就事論事,且陳報草案中規定的「外國」範圍確實可能包含中國大陸。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我國法制用語中,「國外」或「外國」有時會混用,甚至有立法例將香港列為「國外」。然而,陳玉珍推動的修法草案中,並未明確定義何謂「外國」,且在立法理由中也完全沒有明文排除中國大陸地區的適用。
法官指出,由於該修正草案規定的範圍包含與中國大陸的貿易,被告等人依照此邏輯脈絡,質疑「外國醫事人員」並未排除陸籍醫師,是對涉及公益、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合理評論,並非無端造謠,因此並未侵害陳玉珍的名譽權。

公眾人物須受嚴格檢驗! 法院保障兩岸政策議題討論空間

法官進一步在判決中說明,陳玉珍身為資深立委,長期針對兩岸事務與政策發表言論,是眾所周知的公眾人物。該修正草案攸關離島醫療與國家政策,屬於重大公共議題,本應交由公眾討論並釐清利弊得失,身為提案人的立法委員也必須接受較大程度的公眾檢驗。
判決強調,兩岸交流涉及國防安全及民生經濟,對於這類議題發表意見應給予最大程度的言論自由保障。雖然陳玉珍自認被抹紅,但法院認定王義川、李正皓與魏筠等人的措辭並未逾越必要限度,仍屬善意評論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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