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代工變「到班工時」!兩女員工虛偽填表瞞過郵局
判決書指出,劉女原在內湖郵局物流股擔任約僱人員,負責貨品包裝與綜理事務,而彭女則是她的同事。兩人明知台北郵局與外貿公司簽署的合約中,明確規定外包人員必須「如實至倉儲到班」執行勞務。由於彭女的丈夫鄭男平時另有正職,完全無法到內湖倉儲報到。劉女與彭女竟在2022年6月至8月間,私下將郵局承攬的「屈臣氏點數分裝材料」交由彭女帶回家與丈夫共同分裝,並約定每分裝300個夾鏈袋就換算成1小時工時,藉此虛報出勤紀錄。
偽造102枚簽名假簽到!夫有正職照爽領7.2萬薪
為掩蓋真相並順利請款,劉女負責在空白出勤紀錄表上填入虛假的工時,彭女則依照計算出的時數,在簽到、簽退欄位中偽簽丈夫「鄭男」的姓名,三個月下來累計偽造多達 102 枚署押。
兩人將造假的紀錄表交給不知情的外貿公司員工製作薪資總表後,再由劉女向台北郵局管理人員請領薪資。根據調查,鄭男在短短三個月內分別領取1萬2960元、2萬9700元及2萬9880元,合計非法領取7萬2540元。直到民眾向調查局檢舉,整起「空餉」案才正式曝光。
法官審酌「背後苦衷」給自新!兩女職員判刑4月緩刑2年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劉女與彭女均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兩人明知鄭男未實際到班卻共同偽造文書,行為確實不當。但在量刑審酌時,法官發現劉女月薪約4萬元,需照顧罹癌配偶及扶養年幼子女;而彭女月薪同樣約4萬元,卻需獨立負擔祖父母、父母及年幼子女的經濟開銷。
法官認為兩人皆無前科且是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經此偵審程序應能知所警惕,因此判處兩人各 4 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須各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接受2場次的法治教育,且緩刑期間均須交付保護管束。全案目前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