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接受詰問時,針對「眾量級」是否有經紀人一事,持反對意見,雖然公司曾支付被視為前經紀人的男子林冠廷以及後續接手處理廠商接洽事宜的張家芸等人業配收入10%至20%的金額作為報酬,但他認為2人的工作職務仍是屬於「對接窗口」,不認為屬於經紀人。
不過家寧則在庭上指出,有支付至少一成的經紀人費用給林男及妹妹佳芸,甚至可能會視業績績效增加成數,而拍攝業配的成本及相關稅務等,則由自行吸收;張家芸也明確表示自己在群海的角色就是經紀人,只是薪水是不定期領取,甚至有時代墊的費用也會「忘了」跟公司請款。
而會計師謝佩芸則指出,當時曾淑惠要成立群海公司時,就曾對她提過,該公司就是以「眾量級的經紀人」這樣的定位所設立,也因為該公司沒有頻道的所有權,因此頻道不列入公司的無形資產,所有收益也為認列於群海公司帳務中,不過審判長詢問群海的經營模式及相關定位時,謝佩芸也表示,是曾淑惠自行將群海定義為經紀公司。
至於「眾量級」的頻道所有權,Andy仍認為該頻道是屬於2人共同持有,即使在分手後,也未曾同意將頻道所有權單方面轉讓給家寧,不過家寧辯護律師卻提出新的錄音檔事證。
家寧辯護律師表示,雙方在洽談分手當天,家寧有用手機將對話過程全程錄音,全長約2個多小時,過去並未提出該事證,是因為過去家寧手機被扣押,是近期才透過雲端檔案還原,當中就有記錄到Andy曾表示「眾量級頻道就歸妳」的說法;針對這項事證,下週將開庭勘驗對話譯文,而Andy的律師則回應,協議的過程不是隻字片語就能帶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