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噁男聚餐碎念還毛手毛腳 搭肩、拍大腿惹惱女同袍慘淪性騷犯
劉姓海軍軍官聚餐時對女同事毛手毛腳,挨告後荷包大失血。示意圖

海軍噁男聚餐碎念還毛手毛腳 搭肩、拍大腿惹惱女同袍慘淪性騷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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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4:18:00最後更新 2026/07/01 15:00:17

記者:

王吟芳

高雄一名劉姓海軍軍官去年與同事聚餐,席間不斷對一名女同袍碎念兩人學生時期過往,除順手將手搭在女同袍肩上,還趁機拍打她大腿,女同袍一氣之下提告性騷擾,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後判劉男拘役50日,得以5萬元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須在判決確定後支付被害人5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5月14日晚間,劉男與女同袍等多名軍中同事在高雄市一家燒肉店聚餐,原本兩人的位置中間還隔著一名傅姓上校,不料席間劉男突然起身走到女同袍身後,開始不斷數落她在學生時期曾冒犯他的過往,更順手將手搭在女同袍肩上。女方雖頻頻扭動肩膀試圖擺脫,但劉男不肯罷休,直到傅姓上校出面制止,劉男才坐回原位。
沒想到,後來傅姓上校起身去向其他同事敬酒,劉男竟又挪動身體靠近女同袍,當場伸手拍打她的大腿。女同袍深感被冒犯,憤而當場斥喝劉男並離席,隨後報警偵辦。
法院審理期間,劉男承認錯誤並同意賠償女方5萬元,但不被對方接受導致調解不成。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雙方沒有調解成功,但主要是因為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劉男本身已展現賠償意願,調解破裂的結果不能全部歸責劉男。
法官認為,劉男在聚餐時先後對女同袍做出不當觸碰行為,審酌劉男在法院準備程序時坦承犯行,且過往並無故意犯罪被判刑的紀錄,相信他經歷這次司法程序後當知所警惕,因此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並支付5萬元彌補被害人所受損害,宣告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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