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老翁遭兒子嗆「不當人要當狗」墜樓輕生 家屬提告長照賠212萬…判決出爐
老翁不滿入住長照機構,被兒子大罵後當天輕生。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中風老翁遭兒子嗆「不當人要當狗」墜樓輕生 家屬提告長照賠212萬…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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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一名中風老翁去年被孩子安置在一間長照機構,老翁入住1個多月後,因情緒不穩,長照通知兒子前來探視,老翁被兒子大罵:「你人不當,要當狗是嗎?」當天老翁就從房間的女兒牆翻落、墜樓身亡。事後家屬對長照機構提起告訴,要求賠償212萬餘元。
據判決書指出,老翁因為年邁體弱並患有左腦中風、右側肢體無力、膝關節痛風及右眼失明等疾病,故無法自行行走及自理生活,須有專人照顧,所以老翁的孩子們在去年7月4日將老翁送到三灣一間住宿式的長照機構,以每個月3萬6千元的費用讓老翁入住。

老翁明確表示:不想住這裡

但是老翁入住長照當天就表示不願意入住,對長照機構相當排斥,長照為此還特地在老翁的房間鋁門窗上鎖,以避免老翁輕易步出室外陽台而產生危害。不料8月15日下午1點多,老翁還是從2樓房間陽台的女兒牆跌落1樓地面,被緊急送醫後因胸部鈍傷多發肋骨骨折、氣血胸及創傷性休克等傷害而死亡。
家屬相當氣憤,指出老翁身亡當天就已經出現情緒不穩、隨地大小便的狀況,兒子被長照通知到場安撫老翁,認為機構工作人員當天應該要更注意老翁的一舉一動,而且老翁住進去之後,工作人員就對老翁負有照顧保護的義務,特別是針對老翁的安全,所以對長照機構提告,要求賠償212萬4960元。

長照機構:已盡巡房責任

長照機構則稱,工作人員不是一對一的專人看護,已盡到每2小時巡房一次的責任,幫助老翁翻身及上廁所。另外,老人福利機構之設立標準並未定有長照機構須將寢室落地鋁門窗上鎖緊閉,及於鋁門窗在外之女兒牆上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墜落設施之規範,且老翁寢室鋁門窗外之女兒牆高度符合建築法規之要求。
長照機構說,事發當天上午老翁情緒不穩,工作人員特地安撫老翁並通知他的兒子前往探視,當時老翁因為不願意待在長照機構,跟兒子發生爭執,兒子出言辱罵老翁:「你人不當,要當狗是嗎?」、「你在看三小!」讓老翁更加生氣,是機構的工作人員安撫老翁的情緒,老翁氣得連午餐都沒有吃,後來兒子就離開了。沒想到老翁在兒子離開之後就自行翻越寢室鋁門窗外之女兒牆跳下,以致不治身亡。
機構強調,老翁自入住起就沒有發生任何試圖自戕或自殘行為,所以無法預期老翁當天會墜樓,自認已經做到注意義務,且老翁的身體狀況確實具備自行翻越女兒牆的能力,聲明駁回老翁子女的提告。

法官判免賠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法官表示,老翁在入住機構1個多月的期間,從未發生過有輕生的傾向,而且老翁情緒不穩時,工作人員都有適時安撫老翁,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符合機構應有的專業,沒有過失,所以駁回老翁子女的告訴,一審判長照機構不用賠償,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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