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桃色糾紛引發的荒唐案件發生在2025年11月23日凌晨。判決書指出,被告陳姓男子因不滿女友與張男有曖昧情愫,當晚駕駛小客車載著女友,前往台南市歸仁區能源街一處轉彎處與張男「講清楚」。
陳男一見面便怒火中燒,直接開口要求張男簽下100萬元的本票處理,並出言恫稱「看你是要拿100萬本票簽一簽還是怎樣」、「我今天不砸你,也把你車砸掉,80(萬)好了」。過程中,陳男甚至回車上取出球棒揮舞,威脅要敲爛對方手機、砍人斷腿,甚至放話「林杯今天沒有來開槍,他媽的就對你不錯了」。
儘管陳男威逼利誘,甚至將金額降到80萬,但張男始終不肯就範。陳男見取財不成,竟當場改口威脅:「現在把草全吃了,放你走!」並要求張男將某棵樹方圓1公尺內的雜草全部吃光。張男為了脫困,被迫在現場採食地上雜草長達20至30分鐘,陳男這才肯罷手。
案經警方調查移送,陳男在偵查初期一度否認犯行,但面對錄音譯文等鐵證,在法院準備程序中才坦承所有犯行。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陳男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感情糾紛,竟對被害人進行恐嚇、強制行為,造成對方身心受創,顯然欠缺法治觀念。不過,審酌陳男在審理期間終能自白認罪,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獲得原諒。
法官最終考量其犯後態度與家庭狀況,分別就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4月、強制罪判刑2月,定應執行刑5月,可易科罰金。雖給予緩刑2年自新機會,但要求其必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並在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