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查出,常如山等人自2019年起至2025年底,在台北松江店、忠孝店、新北永和店、新莊店、板橋店、林口店及台中崇德店等7家分店診間裝設偽裝型監視器,長期竊錄客戶更衣或裸露身體之隱私畫面,總計涉犯無故竊錄性影像、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個資法等共164罪。
新北地檢署強調,本次起訴範圍僅為「部分犯罪事實」,由於愛爾麗集團據點眾多,且曾指示弱電廠商至桃園中正店、台中文心店等其餘分店進行拆除滅證動作,檢方表示「本案尚未偵結部分,仍持續積極蒐證偵辦中」,不排除後續還有其他涉案範圍。
解碼扣案主機 確認未雲端備份
針對外界與大眾最關心的偷拍影像去向,檢方澄清,經檢警全力追查並解碼查扣之涉案主機,目前確認該偷拍系統並無另外連結雲端進行備份,亦查無影像遭外流、散布至網路或色情論壇之情事,受害影片均已遭查扣控制。
檢方指出,常如山、劉貞華等被告為圖私利,假借內部管理之名行集體監控之實,嚴重踐踏醫療美容專業倫理,且犯後互相推諉卸責、態度惡劣,對常如山、劉貞華、特助張元齡分別具體求刑14年、13年及12年以上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