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女視朋友如親姊妹「公證給遺產」 竟被趁昏迷盜領148萬...好友夫妻下場曝
花蓮一名罹患子宮頸癌的女子透過公證遺囑安排財產分配,除將部分資產留給家屬外,也讓好友成為共同繼承人之一。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癌末女視朋友如親姊妹「公證給遺產」 竟被趁昏迷盜領148萬...好友夫妻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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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0:59:00最後更新 2026/06/21 10:59:40

編輯:

李羿璇

花蓮一名罹患子宮頸癌的女子在病逝前,因與多年摯友感情深厚,特別透過公證遺囑安排財產分配,除將部分資產留給家屬外,也讓好友成為共同繼承人之一。然而女子進入安寧療護階段後,好友夫妻卻涉嫌趁其意識不清及昏迷期間,擅自處分其銀行存款,甚至將手機及筆電帶離病房據為己有。
根據判決內容,女子於2023年間完成公證遺囑,對名下房地產、現金及存款等財產進行規劃,並指定妹妹擔任遺囑執行人。
由於女子與好友長年往來密切,因此也將部分遺產安排由好友共同繼承。未料女子病情急速惡化,在接受安寧緩和醫療及嗎啡治療後逐漸失去意識,最終不幸離世。
檢警追查發現,女子生命最後數日內,其好友與丈夫多次透過網路銀行及自動提款機操作帳戶,將款項陸續轉入自己及兒子名下帳戶,再進一步提領現金使用。
檢方調查指出,夫妻二人在未取得合法授權情況下,利用掌握的帳戶資料與提款工具進行資金移轉,累計取得金額高達148萬元。
此外,兩人還將女子生前使用的手機及筆記型電腦帶離醫院,面對家屬及遺囑執行人要求返還時仍拒絕交付,因此一併遭依侵占等罪嫌提起公訴。
案件審理期間,兩名被告辯稱,女子生前曾私下表示希望將部分存款留給好友一家及乾兒子,並授意提前處理相關資金,因此提領及轉帳行為均獲得同意,並非非法占有。
不過法院審酌後認為,兩人的說法始終缺乏客觀證據佐證,且從警詢到法庭審理階段,相關陳述多次出現明顯差異,可信度不足。
法官指出,女子向來重視法律效力與財產安排,不但曾多次修訂遺囑,更特別辦理公證程序,可見其對身後財產規劃相當慎重。
法院進一步表示,即使在病情惡化期間,女子仍具備使用手機及處理金融事務的能力,若確有意增列受贈人或變更遺產分配方式,理應循正式法律程序辦理,而非僅以口頭交代方式處理大額財產。
此外,法院發現兩名被告在得知女子病況危急後,短時間內密集進行轉帳及提款,行為模式與時間點均顯示有意在死亡發生前先行取得財產,以避免納入遺產範圍。尤其被告丈夫在庭上坦承,擔心女子過世後相關款項將成為遺產,因此選擇提前提領,更成為法院認定其主觀犯意的重要依據。
法官認為,兩人利用病患失去意識之際取得財產,已明顯違反死者生前透過遺囑所表達的財產處分意願,也嚴重破壞長年建立的信任關係,犯罪情節難認輕微。最終法院分別判處兩名被告有期徒刑2年6月及3月,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148萬元,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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