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重懲毒駕 吸毒預防性吊照、致死終身禁考照
行政院今(18日)再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修正草案。(圖/李文馨攝)

政院修法重懲毒駕 吸毒預防性吊照、致死終身禁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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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2:32:00最後更新 2026/06/18 12:42:10

記者:

李文馨

為防範毒品與毒駕,行政院今(18日)再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修正草案,除了增列唾液為毒品採驗的方式,同時也修法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若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同時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機制。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此次所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修法重點,是考量毒品檢驗技術的發展跟檢驗實效的要求,修正現行對於特定人員採驗方式僅限於尿液檢體規定,這次增列了唾液為採驗的種類,而強化第一線人員執法的工具,以毒駕零容忍的態度來嚴厲執法。
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卓榮泰指出,修法重點包括加重毒駕、拒測行為處罰,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依法沒入車輛。毒駕累犯及致人重傷或死亡等相關嚴重情形,終身不得考照。
卓榮泰說,此次修法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機制,凡經警察機關確認吸食毒品屬實者,一律預防性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考照,吊照期間再次違規上路,加重處罰,並一律依法沒入車輛,增訂毒駕同車乘客共同責任處罰,年滿18歲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選擇搭乘,將被處以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卓榮泰說,修法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交通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並與內政部警政署、衛福部等相關機關密切合作,完善毒駕聯防機制。他也預告,下周《菸害防制法》將再提報院會,進一步完善法治配套,展現政府打黑反毒的堅定決心,全力遏止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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