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3男女直播性愛遭逮!免費吸8000人觀看
根據全日本新聞網(All Nippon News Network,ANN)等日媒報導,住在東京都中野區東中野的31歲無業男子新川慎也、27歲的富塚翔星,以及在學校任職的22歲的宮島桃子,涉嫌於2026年4月在東京都新宿區一間飯店內透過某知名海外成人網站直播進行性行為,3人均遭警方逮捕。
報導指出,新川等人先是透過直播一開始的25分鐘免費觀看吸引流量,之後畫面帶到遮住身體重點部位的部分後,就會引導觀眾付費收看更加露骨的直播。警方指出,免費片段最高曾吸引約8000名觀眾觀看,而幾人也以此手法單場就能獲利約100萬日圓。
不僅如此,警方循線追查後,發現新川慎也在2025年6月開始至今曾進行約500次直播,與他拍攝性愛付費直播的女子多達200人,藉此累計不法獲利約1億日圓(約1975萬元新台幣)。日本警方認為,嫌犯透過成人網站向不特定多數人直播性行為,涉嫌違反《日本刑法》中的「公然猥褻罪」及「猥褻物散布罪」相關規定,因此依法逮捕偵辦。
對此,新川慎也、富塚翔星及宮島桃子遭逮後,都在警訊時坦承犯行表示:「因為想要錢,覺得可以在短時間內賺到錢,所以才會出演」,警方目前仍在擴大調查是否涉及其他共犯,以及相關收益流向與分配,全案始末仍待調查釐清。
在台灣直播性行為涉犯什麼法規?在飯店房間也可能違法?
依《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足以妨害善良風俗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很多人以為「我是在私人空間發生性行為,不是在公共場所」,法院實務上普遍認為,若任何人都能觀看、加入直播或付費觀看,就已具有公開性。不過實務上也存在爭議,若平台設有年齡驗證、付費會員機制、觀看對象受到高度限制,部分案件曾出現不起訴或無罪判決,因此最終仍須視直播方式、平台性質及觀看對象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