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徐春鶯被控在大選期間受中方指示替特定候選人站台,並長期提供台灣政治輿情給中共官員,甚至曾自稱「我是紅色的」、「只對你負責」。新北地院原擬在交保後對徐女施以「電子腳鐐」及手機報到的科技監控,但卻發生一段令人傻眼的插曲。
據了解,法院昨天聯繫高等檢察署科技監控中心後,竟被告知「電子腳鐐、監控手機庫存不足」。法院因此改裁定徐女僅需每週一、三、五定期至派出所報到即可。
對此,新北地檢署今日強勢發文說明,經向監控中心確認,當時雖有缺貨情形,但已迅速調度補齊,且現場明明還有「電子手環」可供替代使用。檢方認為,法院以此理由取消科技監控處分未臻妥適,決定出招抗告,要求對這名涉嫌國家安全案件的被告實施更嚴格的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