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又吞敗!節目噴趙少康家暴賠20萬 害民視連帶背鍋再賠150萬
周玉蔻辣新聞亂爆料害民視得賠趙少康205萬,民視提告成功獲賠150萬。資料照

周玉蔻又吞敗!節目噴趙少康家暴賠20萬 害民視連帶背鍋再賠150萬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22年間在民視《辣新聞152》政論節目中,公開點名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等語,遭趙提告求償。法院先前已判決周與民視須連帶賠償200萬元確定,民視事後加計利息支付共205萬餘元後,轉向周玉蔻追償內部分攤額15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今(10日)判決周玉蔻應全額賠償民視150萬元。周玉蔻本人今未到庭聆判,
趙少康2021年宣布爭取代表國民黨參選2024年總統,隨即遭周玉蔻公開嘲諷,趙則反擊周為「民進黨側翼」。周同年9月17日先於個人臉書放話稱:「老趙啊老趙……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同月19日,周又在主持民視《辣新聞152》時,當眾指責趙「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
趙少康不甘名譽受損,提告求償千萬,法院一、二審審理,均認定相關言論抹黑,判決周玉蔻個人應賠償20萬元並移除貼文,周與民視另須連帶賠償200萬元。最高法院於去年2月駁回兩造上訴,全案定讞,民視亦已將該集節目影片自網路下架。

<strong>簽合約須負言論之責 民視求償內部分攤</strong>

民視在加計利息履行連帶賠償共205萬餘元後,依據雙方簽訂的節目合約規定,主張周玉蔻若因節目言論導致民視蒙受損害,依法須負擔賠償責任,因此入稟法院向周玉蔻索賠150萬元。
法庭審理期間,周玉蔻態度強硬,甚至在出庭時自辯僅領取些許主持費,而民視播送節目享有廣告及YouTube等商業收益,理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不該回頭要求她分攤,更一度直言:「我沒有告它(民視)就已經很好了。」
周的委任律師則辯稱,雙方合約並未明文約定連帶債務的內部分擔比例,且該節目屬於預錄性質,最終播出的決定權在於民視,周玉蔻身為主持人,完全信賴民視的內部審核機制。
不過,周玉蔻隨後態度丕變、主動尋求和解,並透過律師向法官表達願意與民視進行調解,甚至透露已委託友人居中斡旋。然而,雙方最終仍未能達成和解共識。台北地院認定民視求償有據,今判周玉蔻敗訴,須賠償民視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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