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過毒駕犯被諷「佛心法官」?律師搖頭揭內幕
由於陳德池長期專研毒品犯罪及公共危險案件,甚至曾承辦毒駕致死員警等重大案件,因此如今在短短1週內接連裁定2名毒駕嫌犯無保請回,也讓外界深感諷刺。對此,陳宗元律師也發文直言,由於並未看見卷證,因此他並不知道2名毒駕犯是否該羈押,無法評論陳德池裁定的對錯:「但我只想說,這位『佛心法官』長期以來面對羈押聲請的態度,遇到這種事也只是遲早的事,拖到現在都算晚的了。」
陳宗元律師說明,關於強制處分聲請的問題已在司法界流傳許久,因為不同法官在強制處分聲請中對於心證程度差異極大,遠非一般刑事判決可比:「所以導致心證很嚴格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少了,心證較寬鬆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很多」,最後甚至導致檢警在請票時還要「看值班表選黃道吉日」,以免碰到「極端法官」。
陳宗元律師揭露,如果檢察官需要搜索票、監聽票等無法抗告的申請,若一旦被法官駁回則「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換一位法官、補充資料再申請一次;至於羈押雖然可以抗告,但二審發回後由不同法官審核,也會讓原法官不痛不癢、繼續我行我素,也讓他無奈直呼:「基於審判獨立的要求,你也一點辦法都沒有」。陳宗元律師表示,雖然並非認為「法官就應該多核准」,但也同時覺得差異不應有著天壤之別。
兩起毒駕案都「輕輕放下」?法務部長也轟:完全無法接受
回顧陳德池裁定無羈押必要的第一起案件發生於5月30日,一名江姓男子施用俗稱「喪屍菸彈」的依托咪酯後,開著載有10桶大型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彰化縣員林市,過程中不斷衝撞,車上大量瓦斯桶若因碰撞發生意外,後果恐不堪設想,宛如一顆在道路上移動的「行動炸彈」。
案件移送法院後,彰化地院開庭審理羈押聲請,但法官陳德池卻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檢警與地方民眾強烈反彈;檢方也隨即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有再斟酌必要,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彰化地院於8日重新召開羈押庭,最終改裁定將江男羈押禁見。
第二起案件則發生於6月4日,一名施姓毒駕通緝犯為了躲避查緝,竟直接倒車衝撞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導致陳國銘右腿粉碎性骨折,雖然警方掌握相關事證,未料施男到案後仍被法官陳德池裁定無保請回。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強烈反彈,彰化地檢署也已依法提出抗告。
由於兩起案件嫌犯都涉及毒駕行為,而且具有再次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卻接連獲准無保請回,引發基層警察士氣重挫。不僅如此,法務部長鄭銘謙更公開表示,法務部對相關裁定「完全無法接受」,直指裁定結果與一般社會常識嚴重脫節。
陳德池背景起底!不認「龜兒子」是公然侮辱罪
隨著兩起爭議案件持續延燒,作出裁定的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也成為外界討論焦點,現年約50歲的陳德池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為司法官訓練所結業學員,長年任職於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值得注意的是,陳德池的專業領域正是公共危險案件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案件,與此次引發爭議的兩起毒駕案件都有關聯。
司法界人士指出,陳德池向來以個人風格鮮明著稱,過去曾承審多起重大案件,其中最知名的就是震驚全台的「日月明功虐死案」,當時他在判決中引入社會心理學分析及事實查核觀點,最終讓此案維持原判定讞,此外,彰化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就是一起毒駕撞死員警案件,而陳德池則在該案中擔任法官,最終被告遭判處8年6月徒刑定讞。
不過,陳德池過去也曾多次因判決見解引發爭議,最廣為人知的是一起公然侮辱案件,他認定罵人「龜兒子」不構成公然侮辱罪,理由是粗俗用語未必等同侵害人格權,但該案上訴後遭二審法院撤銷改判,被告最終被判拘役20日。陳德池也曾質疑公然侮辱罪的合憲性,甚至曾主動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希望推動除罪化或明確化,但被大法官裁定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