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邱男去年4月某日,在家中施用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2天後的清晨,騎乘機車在板橋府中捷運站附近,因形跡可疑遭到警方攔查,當場被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各1包,經採尿送驗後,均呈陽性反應,雖然刑案部分獲檢察官緩起訴,但行政罰部分,遭裁罰9萬元並吊扣駕照12個月及應參加道安講習,同時在緩起訴屆滿前2個月,需自費完成毒癮戒治。
邱男後續前往交通裁決所辦理罰鍰分起繳納,不過他在繳交3期共1萬5000元後,就沒有再繳,因此欠繳的7萬5000元在今年4月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邱男接獲傳繳通知後,致電詢問已辦理分期,為何被移送執行?新北分署查明確實未按期繳納,並在本月5日核發扣押銀行存款債權命令。
不過就在核發扣押命令當天,邱男由身兼老闆的友人陪同前往新北分署,老闆表示,邱男是因誤交毒友才染毒,現在將他帶在身邊從事室內裝修,需工作一整天,晚上也與同事共宿,不會再亂跑。
老闆也像書記官說明,邱男的戒癮治療已快完成一半,因其收入不豐,還要負擔租金及分攤母親醫療費,因此希望能辦理分期繳納,新北分署審酌邱男經濟狀況後,同意辦理分期,老闆則當場替其代繳第1期的2.5萬元,盼能讓其改過自新,同時免除存款遭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