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錢賣國!陸軍中士、二兵變共諜  「手機拍軍事機密」傳境外只為賺2000元
國軍2名士官兵因有資金需求,竟以手機偷拍軍方內部資料傳送予境外牟利,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片

缺錢賣國!陸軍中士、二兵變共諜  「手機拍軍事機密」傳境外只為賺2000元

桃園地檢署日前接獲國軍部隊自行通報,有境外勢力涉嫌發展組織,拉攏、行賄現役軍人以獲取國防軍事秘密之保防情資,檢方指揮相關單位合力偵辦,自3月起發動3波搜索,並拘提分屬陸軍2不同單位的蘇姓中士班長、蔡姓二兵及非現役軍人王姓男子等3人到案,依組織犯罪、貪污、違反《國安法》、《個資法》等罪嫌起訴,並對2名現役軍人求處重刑。
據指出,該案為1名因案潛逃出境的黃姓男子,受境外勢力指使在台發展組織,黃男從今年3月起,透過人脈、網路認識於北部、中南部服役蘇男及蔡男,並得知2人有資金需求後,隨即以數千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的報酬,利誘2人提供任職部隊可取得之軍事秘密資料,而蔡男得知另名非現役軍人的王姓男子也同樣有資金需求,且認識若干軍職友人,便邀其一同加入。
蘇、蔡2人於今年3月間,利用手機拍攝軍方內部部隊訓練運作、人事資料及相關軍事公務秘密文書,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境外的黃男,並以虛擬貨幣的方式收受2000元報酬,所幸2人所屬部隊發現異常後,向檢方通報偵辦。
桃檢獲報後,指揮憲指部、調查局、國防部等各相關單位合力偵辦,於3月27日、30日、4月15日共發動3波搜索,搜索涉案3人的住所、部隊等5處,並將3人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日前桃檢偵查終結,認3人均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嫌;蘇、蔡2人為現役軍人,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國安法》為外國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電磁紀錄、《刑法》公務員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個資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違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王男另涉犯《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
桃檢依《國民法官法》對3人提起公訴,並審酌蘇、蔡2人身為國軍,理應恪守紀律、廉潔自持,並肩負起保家衛國之重責,竟與王男均為牟私利,率然參與集團,為一己私利罔顧國家安全,任意為境外勢力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守衛國家之重責,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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