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洪姓女子,本月28日中午才剛施用完毒品,竟隨即大剌剌騎乘普通重型機車上路,宛如路上不定時炸彈。當天下午4點多,洪女行經基隆市中山區協和街時,因神色慌張遭巡邏警方攔查。警方眼尖察覺異狀,當場對洪女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測試,結果呈現顯著陽性反應,當場依現行犯將她上銬逮捕,並於昨日(29日)移送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聲押向法院獲准。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洪女先前曾犯下毒駕案件,且有施用毒品慣行,審酌向他人借用交通工具在現今社會並非難事,認定洪女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1款預防性羈押規定,於昨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基隆地檢署嚴正強調,台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地方檢察署針對毒駕案件,一律抱持零容忍態度,將持續強力執法、從嚴偵辦,以期杜絕毒駕風氣蔓延,守護國人交通安全及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