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小雯跟阿豪於2015年3月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小雯在阿豪的手機中,發現阿豪跟女同事小茉的對話紀錄,從2025年3月開始,有超乎一般男女來往的互動,不僅以老公、老婆互相稱呼,內容更涉及性行為。此外,小茉還催促阿豪盡速離婚,種種對話讓小雯陷入憂鬱,一狀告上法院,向小茉求償60萬元。
對此,小茉辯稱跟阿豪僅是同事關係,互稱老公、老婆只是同事間的玩笑,她更指出,小雯曾以性命威脅阿豪,雙方早已嫌隙,認為兩人婚姻破裂、小雯陷入憂鬱,都跟自身無因果關係,認為應該駁回小雯的主張。
對此,法官指出,阿豪、小茉兩人的對話紀錄中,互稱老公、老婆,並以言語一再表達愛意,而小茉知道阿豪已有老婆,兩人還談及性暗示等話題,明顯逾越一般同事交往分際,認為侵害小雯配偶權重大。另外,小雯為高職畢業,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名下有土地、汽車等財產,目前在加油站擔任領班,年所得約50萬元。小茉也是高職畢業,在科技公司任職,名下有汽車,年所得約為40萬元。法官在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後,判小茉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