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昨日吸食依托咪酯煙彈後開車上路,在中和景平路左轉大勇街時,不慎擦撞到路緣石,他竟急速倒車,結果撞到後方騎機車雙載的71歲、64歲林姓姊妹,隨後王男又往前行駛,直接輾壓被撞倒的2人,造成姊姊肋骨及鼻梁骨折、全身多處擦傷,妹妹則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
警方到場替他實施酒測,雖雖酒精值為0,不過警方發現他語無倫次,因此另外替他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現場查獲依托咪酯菸彈及吸食器1枚,因此當場將他逮捕並帶回警局偵訊,警詢後依毒品、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
檢察官今日凌晨訊問後,向法院聲押王男,新北地院下午根據檢方提出的相關事證,認王男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王男犯後有駕車逃離現場,有事實足認逃亡之虞,且有反覆施用毒品之犯行,因此裁定羈押,但無禁止接見通信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