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蔡男被攔查過程中不僅拒不配合,還隨地吐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當員警要求他回派出所查證身分時,蔡男突然情緒失控、企圖強行騎車離去。在員警上前阻攔時,他竟猛催油門加速,直接用機車輪胎重重壓過攔查員警的腳,造成對方左膝及左小腿擦挫傷。
攔查員警隨即呼叫支援,當場將情緒失控的蔡男壓制依法逮捕,雖然最後酒測值為零,證實沒有酒駕,但仍被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蔡男另有未禮讓行人的違規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祭出最高6000元的罰單。
此外,針對蔡男言行失檢且涉犯刑事案件,嚴重影響警譽,鼓山分局獲悉後立即召開考績會,從重核予記一大過之處分,並改列教育輔導及汰除對象。鼓山分局重申,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向來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決心,主動從嚴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