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金牌教練被控性侵!不服獎章撤銷、獎金追繳 法院裁定「暫停審理」理由曝
台中市長盧秀燕表揚亞運金牌國手,林男(紅圈處)也到場致詞。台中市政府提供

亞運金牌教練被控性侵!不服獎章撤銷、獎金追繳 法院裁定「暫停審理」理由曝

曾任滑輪溜冰國家隊的金牌教練林姓男子,因退役女選手檢舉於1997年間涉嫌性侵,遭教育部體育署(現改制為運動部)撤銷亞運有功教練資格,並限期繳回2等1級國光體育獎章及200萬元獎金。林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林男涉性侵是否屬實為本案關鍵前提,因林男另案針對校方解聘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仍在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為避免裁判歧異,日前裁定本件「獎章獎金案」暫停審理。可抗告。
裁定指出,林男於1997年間擔任屏東某國小直排輪義務指導教練,2018年因指導選手參加第18屆亞洲運動會表現優異,獲教育部核定為有功教練,頒發2等1級國光體育獎章1枚、證書1張及獎金200萬元。
然而林男於2022年10月遭檢舉,指其1997年任職期間涉嫌性侵一名女學生,國小性平會隨即成立調查小組,認定性侵屬實,決議予以解聘,並要求林男親筆手寫道歉卡片給受害人。林男不服,歷經多次申復與重組調查,校方於2024年10月作成第二次調查報告,仍維持解聘決議。林男循序提起訴願被駁回後,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遭裁定駁回,目前林男已提起抗告,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在此期間,屏東縣政府於2023年將校方首波調查報告移送教育部體育署,教育部認為,林男涉性平案件屬實,且經媒體揭露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顯已嚴重損及國光體育獎章所表彰的國家形象,2024年3月依《有功教練獎勵辦法》規定,撤銷其亞運有功教練獲獎資格,並命其於同年4月30日前繳回國光獎章、證書及200萬元獎金,林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捍衛獎金。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指出,林男是否確實有性侵害行為,是運動部(原教育部)處分是否合法的先決要件。鑑於林男針對國小解聘處分的行政訴訟尚未終結,為避免重複調查並防範兩院裁判出現歧異,裁定在本件性平行政訴訟終結並確定前,停止本件有關體育事務的訴訟程序,全案可抗告。
此外,林男曾於2025年反控該名受害女學生不實指控,並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屏東地院審理認為,校方兩次調查報告皆認定林男有撫摸女學生胸部及下體之事實,且林男無法舉證女方言論與事實不符,已於2025年10月判決林男敗訴,由於林男未提起上訴,該民事求償案已於去年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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