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弊案的核心在於2023年總預算高達2.7億元的營養午餐標案。據悉,當年第1次招標時共有7家廠商投標,其中第7家廠商因資格不符應被取消資格。然而,教育處事後卻以「行政疏漏」為由廢標,並在短短3天內重新公告,將原本的2大標案拆分成10個小標案。
外界質疑,縣府重新招標時,刻意刪除原本要求的「履約能力」限制並調降投標門檻。最終,該名原先資格不符、且傳聞與縣府高層交好的廠商順利得標,引發地方議論,指控此舉形同「開後門」量身打造標案。
除了標案程序爭議,檢調也盯上業者申請中央補助的過程。檢方懷疑,業者在申報「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有機農產品」等「三章一Q」食材補助時,可能涉及不實申報。
花蓮縣議長張峻與議員謝國榮先前也曾對此案強力質詢,痛批縣府降低標準恐讓2萬多名學生淪為「食安白老鼠」。儘管教育處當時辯稱,標案拆分是為了縮短狹長地形的運輸距離以確保新鮮,且程序均依法行政,但檢調認為全案恐非單純行政瑕疵,正進一步釐清是否有高層授意或聯合圍標等不法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