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李婦與丈夫、婆婆周婦同住於高市苓雅區一棟透天厝,夫妻倆與老人家因長期失和,2021年曾被婆婆提告家暴傷害及民事索賠,李婦與丈夫曾男索性讓80歲的老母親獨居二樓,平日幾無互動,婆婆只能靠看電視打發時間。
檢警查出,2022年7月間,李婦為把婆婆趕出家門,竟與丈夫假藉「退租第四台改裝MOD」為由,3度聯繫第四台業者上門,剪斷婆婆周婦自行申裝的線路。周婦發現無法看電視,只好打電話向女兒求助並陪同報警,哭訴:「他們不要讓我住這裡,要趕我出去!」
周婦之女、亦即李婦小姑證稱,老母親每天都要看電視,當天母親打電話來說電視不能看,她得知第四台路線被剪後報警求助,但警察上門時,哥哥曾男表示是他叫第四台來拆,警察就以「這是家務事」沒處理就離開。
後來小姑有打電話請第四台業者恢復線路,但又被剪斷,業者來來回回拆線、復線好幾次,還表示斷線原因是因為「屋主強烈抗議」,還嗆他們「敢接線就報警!」所以都沒接成。
法官審理時,李婦辯稱不知道婆婆有自己申裝,只是正當行使權利。但法院根據通話譯文發現,李婦多次質問業者「是否有人重新申請」,顯然對婆婆接線一事心知肚明,卻惡意斷線。
法官痛批,對於80歲高齡長者而言,收看電視是極其重要的精神寄託,李婦此舉已構成精神上的不法侵害,一審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李婦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上訴二審後,身為公務員的李婦終於低頭認罪,並與婆婆達成和解取得原諒。
法官考量她已有悔意,且因具備公務員身分,若服義務勞務恐影響公職,因此仍維持拘役40日原判,但宣告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向公庫支付4萬元。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