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雅屏今說,丁瑀被黨代表提案處分,依照程序先經由地方考紀會處理,由於他首次被送考紀處分,得先送到台北市紀律委員會調查、審議;至於蕭敬嚴則是被停權當中,直接由中央考紀會辦理,再由新北市紀律委員會調查。
張雅屏指出,丁瑀一案經過地方考紀會審議調查後,提報予以開除黨籍處分,處分理由及相關規定裁定書將會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有權益可以提出申訴。他進一步表示,相關理由主要是違反國民黨政策、決議,像是近兩年丁瑀不斷對外宣傳反對兩岸和平交流政策,在軍購案、立院黨團決議及反毒油的議題上,也都明確表達反對;另外,針對已經徵召提名的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丁瑀也公開呼籲拒投,這些都明確違反國民黨考紀內容。
張雅屏說,在考紀案提出後,丁瑀的犯後態度也很明確,也公然的表達歡迎及興奮,因此台北市紀律委員會就依照這些內容予以審議,提報開除黨籍,經中央考紀會內部討論,也是無異議通過。
至於是否要本人到場說明,張雅屏則強調,相關規定是「得」請本人到現場說明,而此案因為相關事證非常明確,而且都是公開,有錄影、錄音、文字,這部分尊重台北市黨部沒有邀請丁瑀到台北市紀律委員會現場說明。
針對蕭敬嚴,張雅屏則說,他今年4月就已經過考紀處分,處於停權一年的狀態,在停權一年的狀況下,又經黨代表大會提報考紀案,這部分就經由中央考紀會進行審議,並請新北市紀律委員會調查整理,同時也邀請蕭敬嚴到考紀會做10分鐘陳述。
張雅屏指出,在場委員經過冗長討論,認定蕭敬嚴今年4月後的相關言行確實有違反國民黨考紀相關規範,也就是對於議題及國民黨成員公開批評,有破壞團結之虞。不過相關情節和4月前被考紀處分之內容比較後,沒有那麼強烈,因此經過考紀會委員充分討論,予以停權處分。
至於停權尺度的安排,則因為蕭敬嚴被處分過程中再犯,所以依照本考紀處分規程第10條加重處分,原本1年就再加重處分2年,所以合併原本的1年就等於總共3年。
國民黨考紀會後續也發布新聞稿詳細說明,表示丁瑀近期在媒體上公開攻擊國民黨和平交流之兩岸政策,反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嚴審軍購決議,支持罷免國民黨一半以上立委,並反對國民黨反毒油決議,還公開呼籲民眾不要參加725反毒台凱道群眾集會活動。
其中並指,丁瑀公開號召拒投國民黨徵召市長參選同志,其理念與國民黨完全相左,違反國民黨政策、決議情節重大,經7月25日全代會106位代表共同連署提案,並經8月10日台北市紀律委員會審議,再經8月25日中央考紀會委員會議決議,予以開除黨籍處分,提請8月26日中央常會通過後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