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2科是霸凌...國立男大生怒告「國賠200萬」控校方吃案 卻因1關鍵白忙一場
嘉義一名劉姓男大生不滿2科被當,並指控校方延誤處理霸凌申訴,導致精神受創,因此告國賠索要200萬元。示意圖/取自photoAC

被當2科是霸凌...國立男大生怒告「國賠200萬」控校方吃案 卻因1關鍵白忙一場

嘉義某國立大學一名劉姓男大生,因不滿兩門學科成績被評定不及格,且認為校方處理他投訴「校園霸凌」的程序慢半拍、涉嫌行政怠惰,害他精神嚴重受創,憤而向校方提起國家賠償訴訟,獅子大開口索賠200萬元!不過,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成績評量是老師的「專業判斷」,且校方程序並無違失,裁定駁回劉生之訴。

「合法請假被扣分」 男大生控老師帶頭霸凌

判決書指出,劉生在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習「特殊教育班及實務」及「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理念與實施」兩門課。他主張,自己當時是合法請假,卻被任課老師納入出席扣分,甚至疊加缺席淘汰門檻,根本是「雙重處罰」。
劉生更怒控,老師不僅拒絕提供替代作業,還放任對他有偏見的同學進行同儕互評,導致他成績慘遭滑鐵盧,他認為老師的行為已構成校園霸凌,且向校方申訴後,校方竟然沒有在期限內完成評議,還以「不是霸凌」為由擱置調查,讓他陷入「毀滅性痛苦」,除了祭出國賠200萬,更要求校方在網站顯著位置刊登判決書全文。

校方喊冤:老師有學術評量權 並非霸凌

對此,校方反駁表示,接獲檢舉後隨即依規定組成審查小組,並在法定20個工作日內就決議不受理。校方強調,老師評定成績是行使「學術評量權」,經過專業審查後,認為劉生指控的事項與霸凌的「故意性」要件不符,整體程序合法完備,絕無行政吃案或包庇老師的情事。

法官:專業判斷應尊重 「拿不出診斷書」成關鍵

嘉義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學生成績評定屬於行政機關的「判斷餘地」,涉及高度專業性,除非有明顯違法或違反比例原則,否則司法應予以尊重。經查,校方針對霸凌檢舉已進行專業審查,認定成績評量不屬於霸凌範疇,程序上沒有違失。
最尷尬的是,劉生雖然自稱遭受極大精神痛苦,卻拿不出任何醫療診斷證明或心理評估報告,難以證明其心理壓力與校方行為有因果關係。法官最後判定校方人員並無侵權故意或行政疏失,劉生請求賠償及刊登網頁的要求通通沒道理,判決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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