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車禍發生在4月13日晚間6時許,49歲顏姓女子指稱,她的機車原以中柱停放在高工路店家前,外出時發現車輛卻變成側柱支撐,而且出現多處不明損傷,懷疑遭他車碰撞。
警方到場調查時,目擊的店家員工說,當時是1名女子駕駛保時捷Macan倒車停放時,不慎撞倒了機車,雖然曾協助扶起,但對方卻離開現場,沒有報警,也沒有留下任何資料。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查證屬實,循線通知62歲李姓女子到案,李女供稱,當時趕赴診所看診,以為機車沒有明顯損壞,加上時間緊迫才會先行離開,對造成車主困擾深感抱歉,並承諾負起後續賠償責任,但李女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肇事未依規定處置」,最高可罰3千元,警方依法開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