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涉案王姓老翁過去曾委任洪姓律師處理訴訟案件,疑因官司連連敗訴心生不滿,長期在律師事務所樓下舉牌抗議,並要求退還高達300萬元律師費。洪姓律師不堪其擾,報警提告加重誹謗。
4月27日,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2名剛從警不久的員警到場處理,並詢問王翁是否願意隨同返所說明,但王翁多次拒絕。警方考量該案屬現行犯,且告訴人當場提告,遂依法進行壓制並上銬逮捕,後續完成警詢並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過程中,王翁曾表示身體不適,員警隨即陪同就醫,經診斷並無大礙。不過警方事後檢討認為,加重誹謗罪最重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王翁年事已高、現場無立即危害性,當時使用警銬已不符「比例原則」,屬執法手段過當。
中正一分局表示,儘管員警全程持續勸導、態度尚屬得宜,但仍須為不當使用強制力負責,已依規定從重核予2人申誡處分。未來將加強員警在警銬使用與比例原則上的教育訓練,強調執法須兼顧人權保障與程序正義,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