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台南女警遭輾斃案引警界論戰 違停交通車「沒撞到」免責? 專業派拿判例強勢打臉
車禍發生地旁的店家監視器清楚拍下交通車違停在慢車道上。資料畫面

幕後/台南女警遭輾斃案引警界論戰 違停交通車「沒撞到」免責? 專業派拿判例強勢打臉

台南市28歲女警鄭詠心疑因停等慢車道違停交通車,遭20歲戴姓女大生猛烈追撞,重心不穩向左倒地,遭40歲江姓司機駕駛交通車輾斃。警方除把戴女、江男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卷宗內也有慢車道違停交通車司機林姓男子。據悉,警方內部對於違停交通車是否有責產生意見分歧,但交通專業派員警提出今年初台南地院的違停貨車判例,案情出現轉折,傾向違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女警鄭詠心上個月28日休假期間不幸發生死亡車禍,警方發現該案並非單一疏失所致,而是由20歲戴姓女大生熬夜導致「疲勞駕駛」,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撞倒停車等待「慢車道違停」交通車的鄭詠心,鄭女左傾倒地後才被快車道的江男駕駛的遊覽車輾斃,三大致命變因連鎖誘發的死亡陷阱。

警界內部分歧:沒碰撞難追刑事肇責?

「違規停車的林姓駕駛同列過失致死案的嫌疑人?」女警鄭詠心車禍案案發初期,警方內部分成兩派意見,以基層行政、實務為主的「實務派」認為,違停校車雖然違規,但在物理空間上並未與鄭員發生任何「物理碰撞」,依據過往實務慣例,通常僅會對其開出違規停車罰單,難以追究刑事肇責。
「違規是事實,但跟車禍有沒有因果關係?這見仁見智。」一名資深交通警官私下透露,若依照百分比劃分,即便認定有因果關係,違停方的責任可能僅佔5%,剩下的95%仍落在後方追撞的戴姓女大生身上。
該派觀點認為,駕駛人應有判斷能力,面對前方狀況應選擇繞行或安全停等,不能將後車的過失完全歸咎於前方的違停行為。甚至有員警舉例,若前方是紅燈或行人,後車同樣要停,若被撞難道要怪行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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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姓司機疑因閃躲被追撞倒地的鄭詠心,遊覽車向左偏到對向車道。資料照片

法理關鍵轉折:引用2026年違停貨車「無碰撞」判刑案例

另一群深諳交通法規與司法判例的「交通專業派」則抱持截然不同的看法。他們強烈主張應採取「多方肇責」檢視,強調不應以「有無碰撞」作為判斷責任的唯一標準。專業派員警指出,警方實務上長期存在「未碰撞即無因果」的思維,其實是法律見解上的疏失。
為了說服內部,交通專業派特別搬出台南地院今年1月5日刑事判決,送蛋王姓司機2024年6月6日送貨到西門路生鮮超市,違規占用機慢車道卸貨,81歲林姓阿嬤騎電動自行車經過,見前方車道遭送蛋貨車阻擋而左偏,與另名王姓司機駕駛的26噸大貨車擦撞,阿嬤人車倒地,頭部遭輾壓不治。檢察官2025年10月底依過失致死罪起訴2人,台南地院2026年1月初判處兩人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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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歲林姓阿嬤為了閃違停小貨車,卻遭大貨車擦撞而捲入輪下身亡。資料照片

偵辦方向定調:違停司機同列過失致死嫌疑人

交通專業派指出,違停貨車雖未與林姓阿嬤碰撞,但法官仍認定其違停行為與車禍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刑。同理可證,中華醫專交通車的違規停車行為,本質上已阻礙正常通行,進而引發後續追撞與輾斃的連鎖反應。這種從「自然因果」提升到「法律上因果關係」的論證,最終在警方內部討論中取得優勢。
據了解,台南警方在歷經內部激烈辯證後,最後決定秉持專業,傾向認定該輛違停校車與這起死亡車禍具有因果關係,上個月29日傳喚中華醫專交通車林姓司機到案製作筆錄,同列這起過失致死車禍案的嫌疑人,而非僅以一張罰單草草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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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後,戴姓女大生疑向遊覽車江姓司機爭論機車毀損狀況。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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