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桃園地檢署接獲鐵路警察局刑大隊通報,台灣高鐵公司行控中心於5日深夜11時許,接獲無線電手機於台中站發送緊急訊號,行控中心立即啟動應變機制,通報當日3班次列車改手動緊急剎車後停駛,因此使列車合計延誤達48分鐘,原因疑似高鐵無線電手機訊號參數遭人複製冒用。
桃檢獲報後,立即指揮檢察官介入偵辦,經持續蒐證後,認為23歲林姓男大生設有重嫌,前天前往其住處及工作場所等3地搜索,查扣相關無線電設備及電子裝置,林男也被帶回偵訊。
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涉犯《鐵路法》對於重要鐵路機構設施或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無故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相關設備,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刑法》以他法致生公共運輸往來危險及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相關設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