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妳想要!」色男闖香閨變臉 跨坐肋骨強逼洩慾
判決指出,2025年7月6日晚間,琦琦參加外國友人的餞別聚會,因席間有飲酒,原想步行回家,友人擔心颱風夜風雨交加,便拜託同場的印度籍即姓男子陪同護送。沒想到即男抵達目的地後,竟以「衣服濕了」、「腳上沾泥沙想沖洗」為由,要求進入琦琦住處借用毛巾打理。
即男一進屋隨即原形畢露,儘管琦琦不斷用英文推拒大喊「不要!」即男竟一邊喊著「I know tou want it(我知道妳想要)」,一邊意圖硬上。因琦琦適逢生理期使用月亮杯,並拚命抵抗,即男才沒性侵得逞;但他仍不罷手,竟直接跨坐在琦琦的肋骨上,強逼她用手幫忙洩慾,直到凌晨才離去。
離開後竟傳訊「很高興認識妳」 被害人心理創傷:覺得手髒了
即男完事後神態自若,離去不久後甚至還傳簡訊給琦琦表示「很高興認識妳」,琦琦強忍不適回覆「但我其實沒很希望用這種方式」,即男則回「抱歉」,琦琦事後立即報警並前往醫院驗傷。
琦琦在審理時痛苦表示,案發當天是2人第一次見面,過去也無任何私交,這起事件讓她產生嚴重的心理創傷與自我厭惡,甚至不敢碰觸自己的身體,她悲憤指控,「現在只要在手機滑到像印度人的臉孔,就會覺得手指都髒了。」
辯稱「對方很配合」遭打臉!法官判3年4月、刑滿驅逐出境
即男在庭上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時是2人互脫衣服、琦琦非常配合,是後來對方說不舒服他才停手。辯護律師甚至主張,2人體型有差距,若即男真的動強,琦琦應該能制伏對方。
然而,雲林地院法官檢視證據後認為,琦琦指證歷歷,細節具體,且停車場監視器顯示琦琦始終與即男保持距離,顯見並無好感。法官痛批即男犯後毫無悔意,嚴重破壞社會治安,最終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3年4月徒刑,服刑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