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官吃素?盜印考古題被判刑還不收手 碩士男出奇招「偽造授權書」寄法院秒露餡
碩士男侵犯著作權還偽造文件試圖規避刑責。示意圖

當法官吃素?盜印考古題被判刑還不收手 碩士男出奇招「偽造授權書」寄法院秒露餡

曾因非法重製《英文110~108年歷屆試題詳解》遭判刑的林晉逸,判決確定後竟不思悔改,還為規避刑責偽造「授權契約書」,冒名出版方代理人簽名與印章寄給法院,企圖洗白侵權行為,卻遭法官識破筆跡破綻,北檢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判處林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2022年間,林男私自重製《英文110~108年歷屆試題詳解》後,用「台大研究所英文解析」名義重新包裝,並蝦皮上架,以520元至580元不等價格販售牟利,該書出版公司高點上網瀏覽,發現內容極度相仿,蒐證後對林男提告,林被依《著作權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犯罪所得36萬1350元被全數沒收。
判刑不久後,林男為規避刑事責任,竟突發奇想,於2023年4月和他人共同製作一份假「授權契約書」,試圖偽造賣試題有經過授權的假象,上面印有偽造的高點文化代理人李男的簽名及印章,製作完成後以平信寄至法院,試圖撤回告訴,但仍被眼尖的法官發現文件簽名與李男字跡明顯不符,立即發函至檢方偵辦。北檢調查確認,文件簽名皆來自林男本人,後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偽造文書部分,台北地院考量林男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為初犯,但審酌林男雖當庭道歉卻未獲原諒,再慮他自陳碩士畢業、需扶養父母、從事服務業月收入新臺幣3至4萬元等一般情狀,綜合卷內一切情形,判處林男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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